近年来我国工业总体上尚未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发展方式,资源能源消耗量大,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迫切需要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制造体系。对此,工信部先后发布了《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制造 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 586号), 旨在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
绿色工厂建设要坚持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围绕标志性产业链建设,重点在家用电器、纺织、医药、食品、轻工、钢铁、建材、机械、汽车、化工、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优势骨干企业创建绿色工厂。
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原油加工、烧碱、焦化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1、提供创建绿色工厂的技术服务:
• 绿色工厂政策培训
• 编制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报告
• 指导企业编制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
• 绿色工厂创建全程技术服务
• 指导准备绿色工厂申报材料
2、 为"绿色工厂"申请对象提供体系认证:
提供体系认证(如ISO 9001、ISO 14001、ISO 50001/GBT 23331、ISO 45001)、有毒有害物质评价(如RoHS)、产品检测、绿色建筑评价、水平衡、碳足迹、环境评价等服务。
1、政策导向,发展趋势 :发展绿色工厂是顺应全球绿色发展的大趋势,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2、荣誉称号,稀缺资源: 绿色工厂作为工厂区的荣誉称号是稀缺资源,可提高绿色示范企业形象、知名度和影响力。
3、金融担保,信贷支持:政府引导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拓宽绿色制造融资渠道,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产业基金等,绿色工厂会获得相应的 金融担保与信贷支持政策倾斜。
4、绿色标杆,区别对待:纳入绿色工厂的企业,可以在错峰生产的时候以绿色标杆企业的名义申请采暖季不关停生产线,从而进行正常生产。
5、财政奖励,工厂受益: 针对入选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工信部门将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相关政策进行扶持,推动政府优先采购。各地也在积极争取协调地方配套资金,将绿色工厂建设项目列入现有财政资金支持重点。
1、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建议由第三方提供创建咨询服务。
2、企业根据《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要求进行自评,编写自评价报告。
3、委托有经验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并对自评价报告对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并出具第三方评价报告。
4、待国家下发申报通知以后,将自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交到市级工信部门,交由省工信厅转报。
5、省工信厅委托专家进行评审,将评审通过的企业报送到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6、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委托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后将企业按照重点推荐、推荐、不予推荐等分类报送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由其审核以后将名单对外公示。公示期一般20天左右,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工信部下文予以公布,确认其为绿色工厂。